作者:Justso 来源:Justso.cn 酷勤网收集 2008-06-24
阿里妈妈最近半年到处挖人,导致某个QQ群里搞网络联盟的好几个人骂娘,阿 里妈妈的猎头公司直接打电话到人家网盟和业务人员挖墙脚,很可惜,很多联盟的工作人员不多,直接打到公司老板的电话上聊猎头,你说人家能不骂娘 么?…… 引为笑谈。
据阿里的软文声称,阿里妈妈的建立,受4年前淘宝在广告联盟上的成功的启发,当时taobao.com被ebay易趣的各种封杀协议搞得广告都投不出去,sina等门户被ebay易趣基本垄断,不得已,淘宝转而在中小网站联盟作广告。最后的 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淘宝胜出,ebay易趣几乎退出中国市场。
C2C网站的易趣淘宝谁胜谁负,实际上和是否在广告联盟还是门户上的广告效 果关系并不大,淘宝在广告联盟上的成功,基于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1,参与淘宝广告的广告联盟的中小网站站长以及相关人群,也恰好是C2C电子 商务的活跃用户,一个站长通常作5-10个网站,每天挂在网上作站,这些人恰 好也是做C2C电子商务的重点人群,为淘宝网作广告,同时也参与在淘宝网开 店,而门户广告的观看人群多数是C2C的购买者,而不是店主;
2,淘宝网最高每年接近1亿的联盟投放费用,促成了中国中小互联网站淘宝广 告(作弊)产业出现,SP联盟和淘宝/易趣联盟并称为中国互联网两大联盟广告 金主,撒钱时间前后长达2-4年,促成了大量相应网站的出现,养活了不下数万 个中小网站;
3,淘宝网金主成为一条网络联盟致富产业链条的"天外来客",促成了联盟中间 商,流量商,作弊商,Alexa排名商,Google/Baidu优化作弊商,作站/卖站等 一系列产业链条的产生和运作,没有这个链条,广告效果是无法迅速达成的, 有了这个链条,让淘宝网每年几千万的投入可以迅速的在链条各个部位分成并 产生促进效果。广告业界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白费了, 可问题是,我不知道白费的是哪一半。在淘宝网的前后长达3年的"烧钱"过程 中,"黑吃黑"更是数不胜数,有某广告联盟通过"砍"网站的"作弊量",而虚报给 淘宝网,达到70%以上的暴利。当然,黑网站作的最地道的,是空手套白狼, 10%拿来作弊成本,利润率90%;
4,网络联盟广告的确是个商业模式,但这个商业模式带有显著的黑白博弈性 质,作弊是不可能避免的,众所周知的Google adsense上广告效果极差。在广 告联盟上大规模投放,比如超过20万元,200个网站投放一个月,假设190个不 作弊的网站,可是10个作弊网站就可能吃掉20%的投放额度。首先进入这个业 务内的广告主,带有显然的实验性质,在博弈之中磨合过程中寻找合适的投放 方式的必然特性。所以,中国互联网联盟投放的两大金主最后磨合结果,留下 的是两大行业广告主:一个是SP,一个是淘宝/易趣,并且,这两个广告主的投 放要求是相同的,都是CPA,而SP更慎重到必须产生销售才能付账。说句不客 气的,中国互联网联盟用黄色,盗版,欺骗等手段进行SP广告推广,是这个媒 体和广告主的博弈导致的极端变态的结果 — 广告主因作弊而不相信联盟网站, 最终抛弃了CPC和CPM等容易作弊的投放手段,要求以苛刻的CPA甚至CPS为 广告付账,而网站为了产生SP销售不择手段,不惜用黄色,盗版,欺骗产生SP 订购,最终将这个产业作成昙花一现的流氓产业。
马云所说的不打击作弊,将产业做大再说,实际上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实验过 程,这个过程就是上文所描述的非常类似的黑白博弈过程,至于这个过程的最 终走向如何,历史给我们的经验是,在欺负广告主和欺负网站之间反复博弈过 渡,寻找双方可以接受的广告方式和评估方式,所谓 "我的广告里有50%损失 了,我并不知道是那50%",马云完全可以把这句话挂在嘴上,总之你是要投广 告的,总会有损失,鉴于中国互联网不是广告主不够多,恰恰相反,是合适的 媒体太少,在这种情况下,将一个作弊出名的媒体,作成一个强势媒体的机会 是很大的,中国很多媒体以垄断方式独霸行业,分众,百度,都是前车之鉴, 为什么马云不行?
话说回来,从上文taobao.com在广告联盟上的成功的偶然性,是无法倒推广告 联盟广告有效性的必然,能够重现taobao.com 在网络联盟推广上的成功,则 必须符合上述几个特点,投入大,站长契合度高,产生产业链条,坚持不断的 在几年时间内和作弊共存,并不断的修正投放要求,减少作弊带来的损失(作 弊是必然的)。
而很多品牌广告主,实际上每年在广告上如同例行公事的撒钱,分众谙于此道,江南春知道,控制了中间商–广告公司,就控制了品牌广告主的投放途径, 如果我是马云,我也会走这条路,品牌广告主是最大的傻冒,搞定他们很难, 但是一旦弄到手,就是个挖不尽的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