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宇 来源:心弦Blog | 不可思议的设计 酷勤网收集 2008-05-24
昨天晚上支付宝主办了阿里巴巴集团内部的第三届“阿里巴巴D4设计论坛”,有几项内容比较有趣,想拿来讨论一番。
商业需求和用户需求是矛盾的
这种说法就好像“界面上文案多了用户不看”一样,成为了一个广泛传播却又尚未被证明的伪命题。
我个人并不十分赞同这种观点。持这种观点的设计师恐怕是受了太多运营部门的影响,而把商业和用户放在了互相对立的位置上-如果想最好的达到商业目标,就要牺牲用户利益,反之亦然。所以每次的产品/界面设计,都成了运营所代表的商业目标和产品所代表的用户利益之间的折中品,是两方各自妥协的产物。
淘宝的同事以当年著名的“淘宝广告弹窗事件”为例,说明“广告弹窗”这一商业目标由于给用户带来了极大不便,遭到了用户强烈的反对,最后不得不放弃这个商业目标而维护用户的利益和需求。
这样的说法问题在于,它往往混淆了“商业目标”和“具体方案”的概念。为了实现一个特定的商业目标,设计师完全可以设计出许多不同的方案,其中有好有坏,有的受用户喜欢有的遭来反对。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设计师的方案及满足了用户需求,又因此实现了商业目标。
成功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Sony的PS2、Apple的iPhone,它们往往在上市的前几天内就被抢购一空,提前完成了销售计划这一商业目标。由于出色的产品设计,用户的需求非常旺盛,商业目标自然而言就达成了。
有人可能会说:你举的例子都是商业目标本来就和用户需求相符,所以当然不会出现矛盾。那么对于本来没有用户需求的商业目标怎么办?我的答案是:创造需求。作出伟大的产品,激发用户的兴趣,通过给产品打上独特的(文化)烙印,让用户对这一烙印产生认同甚至崇拜。把这一点做到极致的公司如Porsche、Apple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产品成功地挖掘出并满足了用户的潜在需求,比如Ford汽车的诞生。Ford汽车的创始人Ford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如果我当年跑到大街上问用户需要什么,他们肯定会告诉我:‘一匹更快的马’!”
设计师的三种能力
阿里巴巴的同事Eric介绍说,Yahoo!的设计师认为一个成功的设计师应该具备三种能力,即People、Numbers和Process。
People包括1)了解内外部用户(Read people);2)推销自己的观点(Be a salesman);3)(Real-time performance);4)Fight when you have to。
Numbers包括1)量化(Build in the metrics);2)应用正确的方法决策(Justify decisions with the right kind of research);3)不要过度研究(Don't over research)。
Process包括1)“平衡投入产出。不要过多去考虑和争论,有些方案可以先做出来,再看效果”(此翻译来源于Eric,原文为(Balance prep with implementation);2)自下而上的策略(Bottom up strategy);3)每个人都能成为设计专家(Everyone is a design expert)。
此外,这位同事还提到了设计师的职业规划问题,他所引述的观点认为,设计师以后可以朝产品经理的方向发展。在此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你认为设计师以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呢?
丁宇,08年5月10日夜

